“名目是‘捐资助学’,只有先缴纳这笔费用,我们才可以去报到。”张女士出示的“江苏省捐款专用收据”上显示,8月27日,她向沙洲小学“捐资助学”500元。
但张女士带着孩子报到时,又比其他正常入学的学生多支付250元“借读费”。“我捐资助学的费用不就是为了在这个学校借读吗,这要么就是重复收费,要么就是巧立名目收费。”张女士说,学校还称,“捐资助学”费是每学年缴纳一次的,其他费用不会因此而减少。
昨天下午,沙洲小学一位工作人员对记者说,“捐资助学”费在南京市每个学校都是通行的,而且也被教育主管部门认可。“只要不超过1.5万元,都可以。”这位工作人员说,由于在沙洲小学入学的外地学生都是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父母收入都不是很高,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只酌情收取少量的费用,其他收费按照正常的规定收取。
这位工作人员解释说,插班生和新入学的学生“捐资助学”费是不一样的,也都是在外来务工人员承受的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