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不少高校的教职工把子女优先录取入本校学习,看成是一种理所应当拥有的福利。
东北某校提高对本校子弟的录取门槛后,该校一名职工承认,这件事并没有错,因为降分录取确实是不公平的。“但是,这种照顾已经持续了很多年,学校突然决定不照顾了,这很不合情理”。
笔者了解到,有这种想法的不只是这一所高校的教职工。2005年,湖北省教育厅规定“高校教职工子弟不再享受照顾”后,有教职工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时上书表示:“各行各业都有对自己的福利和对子女的照顾。石油部门烧气不要钱,电力部门用电不要钱,金融部门全家老少全在一个单位工作,所享受的待遇是其他行业望尘莫及的。我们高校没有什么其他福利可言,惟一有的就是可以挖掘教育资源来教育自己的孩子”。
“事实上,对于我国任何一所高校而言,本校教职工子女升学都是一件大事,也是一件伤脑筋的事。对于我们招生部门而言,则是最头痛的事。”南方某高校一名招生办副主任表示。
他说,每年无论有多少教职工子女参加高考,学生工作部或者校工会都要组织进行登记,等高考成绩一出来,学校领导和招生办都会马上为这批考生想办法,争取较好的录取机会。“如果本校子弟没能录取到好学校,就会怨言四起”。
西北某高校的一名教师说,在该校的一次教代会上,许多代表提出:学校提出四个留人,其中之一就是感情留人,学校应把感情留人落到实处。建议对当年参加高考的学校教职工子女,只要达到省重点录取线,学校就应予以录取,并在选专业时给予照顾。“学校认为这对稳定教师队伍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006年6月教育部下发的《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审查普通高校招生章程的紧急通知》规定,“各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对高等学校报送的招生章程及招生专业、计划等要进行全面认真的检查,凡发现与国家规定相抵触或内容不实的,要求并督促学校及时改正”。
笔者在电话采访东南某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和纪检监察处时发现,这种监管并未真正落到实处。
纪检监察处的工作人员则表示,高校降分录取本校子弟是“正常现象,各个省都有这样的情况,没有违反规定”。
教职工:
降分录取其子女是理所应当的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