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访中,记者在马彪经理那里获得这样一份南京市文物局文件,题为《关于对静海寺天妃宫商业步行街设计方案的意见》。其中有这样一段话:“……我局原则同意你公司所报设计方案。同时对该方案提出如下意见:1.……由于该设计方案前期没有事先征求文物部门意见,因此在明城墙风光带保护规划以及市保单位文物(静海寺遗址)紫线的要求上存在一些‘突破’,需要对文物紫线做出必要调整……4.项目实施前,具体设计方案需报我局审核同意。”
但同时,南京市文管办有关负责人指出,在静海寺遗址上建造商业用房显然欠妥,与文物保护法存在冲突。这位负责人向记者表示,有关静海寺遗址上施工一事,他不清楚。同样的,王志高、邵磊两位专家对此事也不知情。
据了解,像静海寺这么重要的遗址,规划部门在规划前就应该通知文物部门。为什么几位专家都不知情呢?采访中,大家对此深感疑惑。
而南京市规划局管理处的王宇新则认为,“我们每规划一块土地都在网上公布,作为文物考古部门应该知道,我们不能发一张单子告诉他们啊。”同时,他拿来一份南京市文物局于2004年给下关区有关部门的54号文《关于对静海寺———天妃宫历史景区规划设计方案的意见》,其文中清楚写道:“原则同意该规划方案,并要求认真做好单位建设方案设计,注意建筑体量色彩与周围文物保护单位的协调,并依法上报批准。”随后,王宇新处长反复强调,“南京文物局已原则同意了在静海寺遗址上的规划方案了。”
他告诉记者,目前,他们只是给施工单位发了工地正负零以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要等施工单位把地下基础部分做好后,听听文物部门的意见,再发正负零以上部分的建设规划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