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
这就是法律界常说的“属人管辖”。
抓获“12·14”案件主要犯罪嫌疑人,正是我国警方与柬埔寨警方相互配合,在尊重国际法和柬埔寨王国主权的基础上,联手打击跨国犯罪的成功尝试。
随着我国去柬埔寨经商、旅游人员的增多,在柬华人犯罪现象也日益突出。我国警方专案组一到达金边,就听到了臭名昭著的张晓东、闫志刚几个犯罪嫌疑人的名字。
果然。在押的张、闫等人在法律的威慑下,供出了累累罪行:
2002年1月,在金边市,张晓东纠集闫志刚、钟文来、乔凤义等人密谋抢劫中国浙江省籍商人王旭明家。张晓东等人骗开王家大门,将王旭明、王的女儿、暂住王家的孕妇陈霞芬杀害,抢劫美金1000余元以及项链、戒指、手机及护照等物。
2002年1月,张晓东、闫志刚、钟文来等人租乘柬埔寨司机卡姆章的奔驰轿车开往金边市郊,开枪打死了卡姆章,将抢来的奔驰车以2500美元出手卖掉。
2001年3月,张晓东、郑玲日、闫志刚经过密谋,趁韩国商人金永初睡觉之际,用绳子将金勒死,然后埋尸河边。作案后,3人各分得5000美元。
2002年2月,乔凤义等人用注射毒品的办法,杀害了在柬埔寨经商的崔宏炜,焚尸灭迹。
2003年1月,乔凤义、吴振、洪鲁明、田淑敏抢劫了在金边市做文具批发生意的丁书亮,罪恶的海洛因又注入了丁的体内,事后,丁尸体被抛弃。
……
以张晓东为首的这个犯罪团伙,自1995年以来,在境内外抢劫、绑架杀人作案15起致17人死亡,其中在柬埔寨作案10起致12人死亡。他们作案前进行精心预谋,准备枪支刀具等凶器,中国籍的老乡、朋友和游客往往成为他们的主要侵害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