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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 年 8 月 29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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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价听证会上,支持与反对比例悬殊
20个代表 18个同意涨
  18:2,虽然20名听证代表中只有两名代表明确反对涨价,但丝毫没有减弱昨天这场听证会的激辩程度。但是这样的听证结果,使得南京“十一五”的水价改革在听证会召开的同时,已经不可逆转地涌动起了涨价大潮。按照申请的调价方案,南京民用水价将在5年内逐步调整为3.25元/立方米。南京市物价局副局长表示,水价究竟怎样调整、何时调整,将在参考代表们的建议,报市政府和省物价局批准后才能实施。

  【交锋】

  正方

  完全同意涨价

  理由:成本上涨,污水处理需资金

  “同意自来水涨价方案。”南京市自来水公司代表尤博文说,自来水是整个城市的生命线。“十五”期间,南京的水质随着投入的加大发生了明显的改善,在“十一五”期间除了要继续提高水平外,还将加大城乡供水一体化的进程,解决农村供水问题。在原材料和电价不断上涨的前提下,自来水适当涨价是可以的,最终还是市民受益。

  南京市水务公司代表禹厚勤同意上涨方案。他认为,随着人口的不断增加,污染源不断扩大,保护长江,保护母亲河要有大家的共同努力,需要合理科学对待污水处理,改善人居环境。

  南京市财政局代表吴冰认为,改革的主要目的是建立一种良性的循环。如果价格和成本产生大的差异,则最终会影响到所有市民的生活。特别是污水处理从全市看也是最近几年才发展的,走的也是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如果不进行相应地调整,就不能够很快改善环境条件。

  专家代表河海大学陈卫教授从事水污染治理和处理20多年,她认为合理的水价关键是要让水能够合理利用。我们的水环境其实非常不容乐观。通过提高水价可以节水减污。

  反方

  不同意涨价

  理由:调价过频,亏损不该转嫁给百姓

  “我的发言是代表消费者的。”南京市消协代表徐进明确表示,不赞成涨价。

  为了解民意,消协特地借助12315热线,广泛听取了消费者对水价调整的意见。“现在是涨声一片,水、电、气、油,只见涨不见跌,如果继续涨下去,将直接影响到老百姓生活水平的提高,也牵涉到社会的和谐稳定。2005年7月份,民用水价从1.09元调整到2.30元。今年是2006年,又准备调整,是不是涨得太频繁了?”徐进还认为,这次调整将南京市的水价同省内其他城市做了比较,这不太科学,应该从国内同等城市进行比较。其次,在比较水价高低的同时还应该将南京的人均收入与全国同等城市相比较,这样才合理。另外,企业排污比较严重,应该多承担一些,老百姓应该少承担一些,这样老百姓才能够容易接受。

  “既然是水价‘改革’,难道就只有上调没有下降吗?”李晓霞代表是一名律师。她说,改革应以优化提高效率为主,而非侧重调价。她之所以不同意水价上调,一是因为涨价理由不够充分。亏损或是投入,都应该由污水处理厂和自来水公司自己消化,不该加到老百姓头上。从报告中可以看到,尽管资金缺口大,但人员工资并没有降低。其次,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既然投资费用直接由老百姓承担,则势必要给老百姓返利。第三,真正严重的污染源不在老百姓,但治理时却是老百姓花钱。

  【质疑】

  审计报告真实吗

  李晓霞代表在反对涨价的理由中提道,会计师事务所的评审等监审报告,对成本的预测只提到情况没有提到结论,特别是需要涨价的结论和基本原因都没有提出来。而且表示对资料的真实性不能负责。“既然连资料的真实性都不能肯定,今天的听证会有什么必要呢?”

  “我们看到的资料都是单方的,由生产方提供的。”

  扭亏只能靠涨价吗

  “现在频频发生消防栓撞断、野蛮施工造成的水源浪费,这个费用是不是由消费者来买单?由于年久失修,水管爆裂浪费的水资源,是不是都算在了成本内?目前自来水公司的员工,是不是还在享受一个人在公司全家人免费用水的待遇?最好不是。如果存在,那我觉得目前自来水公司改革和管理则尤为重要,而不是一味依赖涨价来提高上升的成本。”苟新平代表如是说。

  企业职工收入合理吗

  “从报告中能看出,相关行业的工资收入并不低。”王湘代表认为,工资提高是应该的,但既然是亏损企业,那么亏在哪里,涨在哪里,都应该明确。徐进代表说,自来水公司一年的工资福利增加了1423万,增加幅度比较高。

  “水损”是合理成本吗

  遇小宁代表和卫懋勋代表都提到了“水损”的问题。按照报告中的提法,自来水公司去年的水损是15.72%,但国家标准是12%。所以,应该加强管理,这样说不定成本不但不会上升而且还会下降。

  【记者手记】

  价格听证

  民间代表

  能否多一些

  昨天的听证会来了20名听证代表,11名旁听代表。耐人寻味的是,不同的参会“身份”,在对待涨价方案的态度上也截然不同。

  20名听证代表中,除了两名明确不同意涨价外,其他都是同意涨价或是对方案进行适当调整后再涨,也就是说,赞成涨价的占大多数;而接受记者采访的11名旁听代表中,有1人弃权,1人表示“不太同意”涨价,其他都反对涨价。也就是说,不同意涨价的占绝大多数。

  出现这一现象的原因何在?首先不妨看看他们各自的出发点。赞成涨价的听证代表们大多数都谈到了水环境治理、行业发展等“大问题”;而旁听代表们则更加侧重于涨价对普通百姓生活的影响。例如旁听代表张先生认为,“自来水公司应该自身减员增效来解决亏损,而不是加到老百姓头上,现在水什么都涨,生活成本不断提高,与老百姓的收入根本不成正比。”

  其次,不妨看看听证代表和旁听人员的构成。在20名听证代表中,包含经营者代表、政府主管部门代表、专家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消费者代表……而旁听代表中,则大多数是普通职工和退休人员。按照规定,听证代表的上述组成是符合我国价格听证法规要求的。不过,从经营者代表、主管部门代表无一例外的赞成声中,又难免让人产生疑惑。还是听听南京市人大代表王湘的说法吧:“价格听证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不是点缀品,建议以后增加人数。这样才能多反映基层的呼声。”

  本组撰文

  快报记者 郑春平

  实习生 王瑞

  【代表呼吁】

  污染大户应多交处理费

  水价不涨或少涨

  南京市政协委员遇小宁说,电可以不用,气可以不用,但水不能没有,“因此我的态度是,老百姓用水不涨价,给低收入者补贴。”对工业企业用水、机关用水、商业用水调价,基本同意。

  南京市人大代表王湘认为,水价调整可以理解,但应该区别对待。对老百姓也要收污水处理费,但不能一刀切,对特殊行业相对增幅应大些,对老百姓的要小些。不能把餐饮、桑拿等加到百姓头上。南京困难群体多,很多都是低保用户,再涨价的话他们的生活水平会更加下降;自来水公司是企业,但也是公共事业,应加大财政支持的力度,不能完全当成赢利企业来看。何况,自来水公司还是垄断企业,不能一亏损就调价,可以通过政府财政进行补差。

  刘国强代表对这次水价改革总体上他赞同,但是对居民水价持异议。目前居民用水的价格中,供水价格是1.09元,比现行综合价格1.22元要少0.13元,污水处理费目前是1.00元,比现行综合平均污水处理费1.05元又低了0.05元,那么,现行的和综合的就差额了0.08元。“我认为,民用水价到2010年调到3元或2.92为好。”

  拉大级差减轻百姓负担

  南京市工业大学教授关塘认为,近年来水质不断优化,自来水的改革与我们的切身利益有关。所以,水价调整有必要,但必须合情合理。调整中,污水处理费占大头,谁污染谁治理,但所有的生活活动都有污染,而工厂企业的污染程度更大,所以应该拉大征收的级差。现在相差只有1毛钱,不太合理。要把工业企业的涨幅拉大,老百姓的负担要减轻。

  对困难群众加强补贴

  “一般一个三口之家一个月用水在20—25吨左右,按照2010年的民用水价3.25元来算,一个月就要多交20多元钱。”关塘教授认为,平均一个人多花七八元,对于一般的家庭可能负担不大,但对于困难群体来说,很大程度上需要补贴来减负。“一涨价,最困难的就是吃低保的。”人大代表陈维祥认为,低保群众往往缺乏技能和就业本领,所以受调价的影响也就最大。对他们的补贴要到位。

  【相关新闻】

  下月起供水行业工资

  不得超过平均线1.5倍

  9月1日起城市供水定价成本有新规

  (K)供水行业工资不得超过平均线1.5倍

  □快报讯(记者 郑春平 实习生 王瑞)城市水价怎么定,哪些成本才能算作合理成本?记者昨日从江苏省物价局获悉。从9月1日起,《江苏省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将正式实施。

  城市供水价格成本主要包括:水费、原材料、动力、人工成本、固定资产折旧、机物料消耗、管网修理费、制造费用、外购成品水费用等成本项目和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费用等期间费用项目。特别是在工资的核算中明确要求,各环节人员工资,指企业按规定发放的人工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其工资水平可以参照当年统计部门统计公布的当地城镇职工的平均工资水平核定,但不得超过社会平均工资水平1.5倍。福利费按规定以工资的一定比例计提,但最高不得超过发放工资额的14%。公积金按住房公积金管理办公室的核定数计入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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