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大河报》报道 这是一场引人注目的官司。原告:周口市郸城县城关镇政府;被告:周口市政府。2006年8月28日这一天,郸城县城关镇政府状告周口市政府的官司将如期开庭,之所以引人注目,是因为这样的官司在国内尚属首次。
一场哭诉引出土地争议
2004年冬天的一天深夜,退休在家的张显荣听到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深夜造访的是他的老部下方之杰。1983年,张显荣调任城关镇党委书记,现今,张显荣已从郸城县人大副主任职位上卸任。
方之杰一见老领导就开始哭诉:“镇政府办公楼沿街的门面房卖了几百万元、老经联社的两层楼也卖了100多万元,还有塑料厂、制药厂……现在卖到咱头上来了,咱费力盖的招待所也要卖了,你可得出面管一管了,老领导!”
第二天,张显荣带着反映材料找到城关镇的现任领导,可现任镇领导并没有“买他的面子”:“那块儿地是你的?那是国家的!”
为了出一口气,张显荣决心要与镇政府“过不去了”:“这块地是俺家掏2000元钱买的,俺有证据,条子现在还保存着呢。”
2005年4月,张显荣向县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要求该局对这块有争议的土地重新确权。2005年12月6日,县政府下发处理决定,张显荣享这块有争议土地的使用权。2006年6月16日,张显荣顺利地拿到了这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镇政府决定提出申诉
“明明是国有土地,我们用了22年都没有争议,现在怎么突然变成个人的了?”城关镇一名领导告诉记者。2006年的2月6日,城关镇政府向周口市政府递交了复议申请书。5月23日,市政府的行政复议通知书并没有就土地问题作出裁决,而是一张“行政复议案件终止通知书”。
7月12日,城关镇政府将起诉书递交至周口市中级法院立案庭要求立案。在诉讼请求中,镇政府一是要求市政府撤销那份终止裁定,二是要求市政府依法作出行政复议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