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被检出不合格
□综合新华社电(记者 朱旭东)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就在宁波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4日通报扬州中宝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甲硝唑注射液被查出无菌检查不合格之前,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6日公布的第二季度全省药品抽查检验结果中,“扬州中宝”生产的4个批次两种注射液被检验“不合格”。
两种不合格注射液分别是:氧氟沙星氯化钠注射液和替硝唑注射液(规格为100ml:0.4g),不合格项目均为“可见异物”。仅过了8天,宁波市又通报扬州中宝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甲硝唑注射液,被查出无菌检查不合格。
公司开始召回问题药
记者26日在扬州中宝制药有限公司了解到,公司已停止销售今年以来生产的所有规格为100ml:0.5g甲硝唑注射液,并通过传真和电话的方式向所有的经销公司发出召回令,公司目前也停止了甲硝唑注射液的生产。
宝应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陈启锦介绍,“扬州中宝”今年累计生产185.1万瓶甲硝唑注射液,25日前已销售出83.1万瓶,目前公司库存102万瓶。
“扬州中宝”生产的甲硝唑注射液被通报无菌检查不合格后,扬州和宝应药监部门25日即入驻企业调查。“因为目前还不知道导致产品不合格的具体原因,所以我们要求企业停止销售和使用今年生产的所有的甲硝唑注射液。”陈启锦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