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3版:南京·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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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 年 8 月 26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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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智囊团在线解答
  昨日在线:阎世强 东方瑞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读者:我朋友向我借钱,想用房子做抵押,行吗?

  阎世强:据相关规定,以房产作抵押的,应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如是新购商品房,还要了解付款方式是否为银行按揭贷款,如是,则无法与你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读者:我家保姆被小狗咬伤,我承担了医药费,并赔偿半个月工资,但保姆要求赔偿一个月工资还有精神损失费,是否合理?

  阎世强:饲养的动物咬伤他人,动物所有人或管理人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项目及数额应根据法律规定。误工费应依据医院诊断证明,这类情况精神损失在司法实践中一般不予支持。

  ▲读者:一未成年少女被人拐卖嫁给他人,为领到结婚证,当时提供给民政部门材料都是假的,现在已过去几年,婚姻是否有效?

  阎世强:无效。

  快报记者 朱俊骏

  今日在线:周结晶 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律师,在线时间:14:30~15:30

  明日在线:仇海军 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律师,在线时间:14:30~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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