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1版:快评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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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 年 8 月 25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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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调控“走形”推高房价
  【今日视点】

  【今日视点】

  国家统计局和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的最新统计结果显示,7月份全国70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同比上涨6.7%,涨幅比上月提高0.1个百分点。国家宏观调控再度发力3个月后,国内商品房价格的这一走势令人忧心。

  实际上,2005年春季以来的商品房市场上,一直就存在着两股力量的博弈:一方面是中央政府以稳定房价涨幅为基调的调控政策措施越来越细、力度不断加大;另一方面则是各地商品房价格在“涨幅同比下降”的说法中持续上涨,许多城市的房价连创新高。像土地违法现象一样,一些地方政府对房市调控政策“拆招卸力”的做法,成为推高房价的主要因素。本应是高度权威的宏观调控政策在地方强大的“政绩”需要和商业利益面前被迫转攻为守。

  为化解宏观调控的力度,一些地方政府延期出台执行细则,有选择性地发布土地存量数据,通过空对空的会议“贯彻”中央政策,明面上落实宏观调控,背地里推高房价。不久前,珠三角某市对位于城郊的两块住宅地挂牌拍卖,要求建成90平方米以下中小户型,房价不得超过6000元/平方米。这是“国六条”实施后该市公开拍卖的首宗“限价地”。但业内人士指出,这两幅地块属于二类住宅地,所在区的住宅均价只有3400多元,地块周边住宅均价也不到5000元,开发商根本不敢开出6000元这样的高价。这样的“限价”,还不如说是“抬价”。

  稳定房价的调控政策措施能否得到认真贯彻执行,既关系到国家经济社会的发展稳定,也是对各级政府行政能力的一种考验。一些地方对中央政策“拆招卸力”,已经使宏观调控出现了“雷声大雨点小”的尴尬。要落实稳定房价宏观调控政策,当前最需要破解的难题是地方政府的执行力问题。有关方面应改进现有的行政方式和内容,不仅督促地方出台有关细则、措施,更要看房地产市场的各项指标有无改观;不仅要看各地的统计数据,更要深入实际看看老百姓是否满意。对那些执行政策不力特别是假执行、真抗拒的地方,应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8月24日《新华时评》黄玫 何丰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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