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40版:财经·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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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 年 8 月 25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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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 中介费严格执行4%

  □快报讯(见习记者 张曦)23日,中国保监会下发了《关于加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中介业务管理的通知》,明令保险中介机构应按照与保险公司协议或投保人要求,及时全额向保险公司解付或结转交强险保费。

  《通知》重申,保险中介机构代办交强险业务应严格执行4%的手续费标准,取得手续费时要据实开具“保险中介服务统一发票”,并进行会计处理。

  在通知中,保监会强调,中介做交强险必须分开管理、单独核算,并建立台账。在卖交强险时,不得强制投保人购买指定保险公司的交强险,不得诱导、误导投保人在责任限额内重复投保,不得在销售交强险时强制投保人购买其他保险产品以及提出附加其他条件的要求,并应向投保人说明免责条款,提醒他们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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