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发言】
【公民发言】
北京市朝阳法院向国家认监委、卫生部分别发出司法建议函,指出对“不具认证资格”的“全国牙防组”应予取缔,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8月23日《北京商报》)
作为一名纳税人,我所关心的是,这笔巨额罚款最后会由谁来埋单?按照朝阳法院的认定,全国牙防组所有的认证所得都是违法所得。那么,在没收违法所得并取缔后,牙防组就没有能力来支付这笔巨额罚款。那么其他的支付主体,就只能是“全国牙防组”的主管单位卫生部了。但是这种罚金并非国家赔偿,如果卫生部支付了罚款,则无异于被迫转移了纳税人的税款。这样推导下来,最终将是纳税人为牙防组缴了罚款。
这样一个罚款困局,很可能使罚款的司法建议停留于纸面。现在迫切需要一个全面细致的调查。最起码,牙防组多年来的认证收入应该有一本明细账,能够追缴的就该及时追缴。更重要的是,要看看牙防组违法认证到底有没有幕后推手。只有让以此获利者以及幕后责任人受到应有的处罚,才能对那些忽悠人的“××组”和“××中心”起到警示作用。否则,取缔了“全国牙防组”,保不准还会出现别的组。
(王艳明 河北 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