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一篇题为《引产日记》的帖子引爆新浪育儿论坛等知名社区,自称准妈妈的网友“爱上飞鸟的鱼521”因B超检测出腹中六个半月的胎儿是兔唇,经过反复检查和内心抉择,她最终和家人达成一致:引产放弃胎儿。这一决定引发众多网友的考问和质疑:准母亲是否有权扼杀身有缺陷的胎儿?如此对待自己的孩子和杀人犯有什么区别?
(头条)准妈妈引产兔唇胎儿
讲述引产兔唇儿过程
在帖子中,网友“爱上飞鸟的鱼521”说,7月11日,怀胎六个月的她像平常一样接受彩超医生检查,结果被告知孩子上唇却有3毫米唇裂,同时不能排除腭裂的可能性。医生建议她再到妇幼或者中山医院再做一次彩超确诊。“第二天清早,我躺在检查床上,一抬头便可以看到显示器中胎儿的情况。”
当时,她看着腹中聪明可爱的孩子,同时切切实实看到小嘴上确实有裂口,仪器显示数据是断口最小处3毫米,最大处7毫米,且断口直至鼻孔。“那天晚上,我整晚都在网上查询着有关唇腭裂的相关知识,心情是无法言喻的沉重,有着唇裂的孩子多半是伴有腭裂的,并且还有部分是伴有其他器官畸形。有着唇腭裂的孩子会进食困难,以及先天语言障碍,这时表哥女儿的影子又出现在我的面前,中学时班主任的女儿也清晰地出现在我的面前,她们都是腭裂孩子,无法像正常人一样进行语言交流和沟通,口齿不清,自卑而又自闭。冷静下来,我打电话给了父母和先生,父母姐弟和朋友都劝我放弃这个孩子,而我也已打算放弃,我想在天之灵,我可怜的孩子一定会明白我的苦心的。于是最终的决定是:放弃。
网友说引产漠视生命
引产日记发布后,一些网友被准妈妈“爱上飞鸟的鱼521”的坚强所感动,不断跟帖说理解她的选择,虽然痛苦却挺明智,不仅是对自己,也是对宝宝负责。
但是,更多的网友对准妈妈的选择不以为然。网友“张思莱医师”表示,发现孩子唇裂不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而且不是不能治疗的疾病,一个胎儿快7个月已经是一条活生生的生命。引产不是对孩子负责,而是逃脱做母亲的责任。“作为医生我是不赞成这样处理胎儿的,因为他有生的权利!”
对此,“爱上飞鸟的鱼521”解释说:“其实广东省妇幼也是不建议引产的,但又不能确诊是否有腭裂,而且没有医生能够回答我这个孩子是否能留下来,个个都对我说最后要自己决定,所以我无奈才这样的。”
那么,胎儿“生命权”是否应该被尊重呢?其实,我国法律没有对胎儿的“生命权”有相关规定,因此,现在只能是从伦理和道德方面去评判引产或堕胎行为。正如网友“职业八婆”所言:身为准母亲不顾婴儿腹中踢打,只因是兔唇,不敢面对婴儿未来就手刃之,与杀人犯有什么差别?而且,准妈妈此举与明星李亚鹏在对待兔唇女儿上的表现截然相反。试问:以李亚鹏和王菲的经济实力,他们不可能没能力在胎儿6个半月时查出女儿是否裂唇,但他们懂得“尊重生命”,最终让女儿来到人世,毕竟生命对每一个人来说是平等的,不论富贵或贫贱,健全或残缺。《信息时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