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6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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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 年 8 月 23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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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特大气象灾害 应适度停工停课
  天气太差

  应适度停工停课

  □快报讯(记者 郑春平 实习生 王瑞)台风、高温、霜冻……越来越让人领略气象灾害的杀伤力。记者昨日从江苏省办公厅获悉,为加强这些灾害天气的应对,《江苏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将于9月1日起正式施行。全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都应当编制本地区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制定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在组织抵御重、特大气象灾害时,应当根据灾害危害程度采取停工、停业、停课、交通管制等必要的紧急措施,动员社会力量抵御重、特大气象灾害,避免和减轻人民生命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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