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5版:南京·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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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路菜场逼得居民要卖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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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 年 8 月 23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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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智囊团在线解答
  昨日在线:宋辉 江苏高的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读者:我孩子四岁,近日我带他在商场购物时因疏忽,孩子的头撞在柜台上,导致头部受伤,商场是否应承担责任?

  宋辉:如能认定商场存在过失,则商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读者:楼上邻居装修导致我家天花板有多处裂缝、凸起,但对方不同意维修,我们该怎么办?

  宋辉:如果确实存在因邻居装修导致你家住房出现裂缝、凸起等损害的,可以向对方主张赔偿。若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读者:用实物出资设立公司,对出资形式有什么要求?

  宋辉:《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快报记者 朱俊骏

  今日在线:张保强 南京金恒通律师事务所主任、南京市十大优秀律师、南京仲裁委仲裁员。在线时间:10:00~11:00;14:30~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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