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网站转载他人文章不付稿费成了被告,江苏86个政府部门榜上有名。北京三面向版权代理有限公司今年进行了一次大范围的维权行动。经过半年多的忙碌,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作出了第一份判决书,江苏省某局将为一篇文章付出4250元的经济赔偿。这一判决对规范政府网站的运作将产生深远影响。
转载文章不付费
快报曾报道,江苏省农林厅、江苏省发改委、江苏省气象局等一大批机关的政府网站在转载他人作品后,没有给著作权人支付稿酬。如江苏省发改委在自己的网站上转载了廖星成的论文《影响农村经济发展滞缓的主要原因》、南京市粮食局在南京粮网上转载了该作者的另一论文《农民增收所关注的十大热点问题》,都没有支付过一分钱,而北京三面向版权代理有限公司此前通过转让协议,已经受让取得了这些文章的版权。
今年春节过后,三面向公司展开大规模的维权行动。
江苏省某局成为第一个被告。在庭审中,该局辩称,他们转载文章,只是为了宣传知识,而这属于他们的公务范围,是他们应尽的义务,也是法定的职责,同时,他们是从“中国农村研究网”上转载该文的,并依法指明了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可见,这是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不存在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
政府网站判赔4250元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作为国家行政机关,应当在尊重他人著作权的基础上履行其法定职责。被告在网站转载涉案文章,任何公众可以浏览该文,这种转载行为既非制定政策、法规行为,也非从事行政管理活动,所以被告行为不属于“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为此法院判决被告向三面向公司赔偿经济损失1750元,以及为制止侵权行为而支出的合理费用2500元,共计4250元。同时,被告还承担案件受理费1000元和其他诉讼费300元。
据了解,到目前为止,已经有20多个政府部门与三面向达成了调解协议,自愿赔偿三面向的经济损失。而其他部门,三面向将一一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