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通讯员 玄锁 记者 马乐乐)入住才两年的房子墙上出现了多道裂缝,业主找开发商“理论”,并堵住售楼处大门,导致公司无法正常营业。
2003年,张民(化名)在玄武区某小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2005年初,张民发现卫生间和书房之间的墙体出现了较大的裂缝,瓷砖表面被撕裂,裂缝长达两米多,一直延伸到外墙。于是,张民多次与开发商交涉,希望开发商赔偿各种损失计15万余元。
面对张民的索赔要求,开发商邀请了南京市相关设计单位对这些裂缝进行鉴定,最后得出的结论是:墙体承载力满足要求,并无安全隐患。
张民并不买账,今年1月1日至8日,他多次带亲戚到开发商售楼现场堵住大门“讨说法”,并张贴小字报、横幅,甚至带了棉被等在里面过夜,还多次与开发公司员工发生争执,导致售楼处的工作完全瘫痪。
开发商于是一纸诉状把张民等人告上法院,要求他们赔礼道歉,并赔偿各项经济损失18万多元。
南京玄武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民在购买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后,希望开发商能尽快妥善解决,心情可以理解,但他的做法对开发商的声誉造成了一定的不利影响。因此法院一审判决张民赔偿开发商2000元。后开发商不服提起上诉,近日撤回起诉,现一审判决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