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7版:社会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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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 年 8 月 21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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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觉醒来 4万巨款没了
警方提醒:最好别在车内睡觉
  警方提醒:最好别在车内睡觉

  (倒头)南京警方发布8月上半月治安播报

  口角之争竟引来刀棍之祸

  车内睡觉,醒来竟发现数万巨款不翼而飞;急事借打手机,刚认识的朋友原来竟是骗子。昨天,南京警方发布8月上半月治安播报,从播报内容来看,带有夏季特征的治安案件出现高发势头,提醒市民注意防范。

  车内睡觉 4万巨款被顺走

  典型案例:8月12日凌晨4时许,韩某在下关区建宁路某批发市场进货,因时间较早便坐在车内睡觉,车窗未关,醒来后发现放在货车靠窗座位上装有4万余元现金的塑料袋被窃。

  警方分析:8月上半月,盗窃汽车内财物案件发案与前半月相比上升12.9%。此类发案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发案时间有一定的规律性。盗窃货车车内财物案件的发案时间相对集中在24时至6时,占盗窃货车内财物案件的84.2%;盗窃面包车、轿车内财物案件的发案时段相对集中在10至16时,占此类案件的63.5%。二是城区发案相对突出。仅鼓楼区、玄武区两区发案就占案件总数的42.9%,栖霞区、雨花台区的城郊接合部以及浦口区也相对多发,占总数的27.1%。三是作案手段呈多样化特征。首先,以砸汽车车窗玻璃为手段盗窃汽车内财物的案件比重较大,占发案总数的44.3%。其次,在夜间或凌晨盗窃停在公路、街巷边货车内财物的案件也相对多发,占发案总数的27.1%。

  警方提醒:首先不要将财物留在车内,尤其不要将贵重物品留在轿车后备箱里,在离开车辆时要检查一下门窗是否关好、锁紧;其次,行车时要锁好车窗车门,遇有陌生人,特别是骑摩托车的陌生人拍打车窗时,要提高警惕,加强防范,下车察看时要随身携带贵重财物,防止被人乘隙盗窃;第三,货车司机不要将车停在偏僻的街巷、公路、广场路边,最好不要在车内睡觉,防止沉睡后被人盗走车内财物;最后,驾驶人员不要贪图便宜而将车辆停在没有专人看管的居民小区、偏僻路边,要将车停在有人看护的停车场所,确保安全。

  借打手机 转身便不见踪影

  典型案例:8月3日23时许,杨某开出租车送一名自称姓徐的男青年到扬子二村,途中嫌疑人向杨某借手机打电话并开门下车,等杨某警觉后其已不知去向。

  警方分析:8月份,假借手机为手段的诈骗案件上升明显。此类案件中,不法人员一般在酒吧、舞厅、网吧等场所与受害人搭讪认识后,以手机没电等为借口借用受害人手机并趁机逃离。由于先前的接触降低了受害人的防范意识,为此受害人极容易上当受骗。网吧、酒吧、街面、电影院门口、地铁站、繁华商业区等场所是此类案件多发处所;17时至22时为案件的多发时段,占案件总数的42.1%。

  警方提醒:市民在与陌生人交往时要加强防范,遇有人以遇到车祸、手机没电等借口向您借用手机时,不要轻易借出手机,防止上当。

  快报记者 田雪亭 通讯员 宁公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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