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9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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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 年 8 月 17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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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公开征集2007年立法项目首日
市民纷纷建言立法治“犬患”
  □快报讯(记者 都怡文)连日来,“犬患”成为南京市民关注的热点,而随着南京全城开展对“犬患”的集中整治,有市民昨天直接向南京市政府法制办提议:修改《南京市犬类管理办法》或者制定《南京市犬类管理条例》,记者获悉,这也是南京市公开征集2007年立法项目后收到的第一个立法建议。

  昨天是南京市公开征集2007年全市立法项目的第一天,南京市政府法制办还在网站上设立了专门的“建议窗口”,可以上网直接提交建议。果然,一大早就有市民发出了第一个“立法建议”。

  这位没有留名的建议人显然专门对现行的《南京市犬类管理办法》进行了研究,发现2005年4月,南京市就《南京市犬类管理办法》有关抵触《行政许可法》的内容进行了修改,养犬者只需持犬类免疫证明或《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到公安机关办理犬类备案登记手续即可,不需再办理狗证和狗牌。他认为,修改后虽然养犬合法了,但遗留问题没有解决。在调查的基础上,这位市民提出可以修改《南京市犬类管理办法》或者将政府规章上升为地方法规,制定《南京市犬类管理条例》。

  除了建议为“治犬”立法外,昨天还有市民提出了为“治蚁”立法,立法的理由是:南京是全国白蚁最高发地区,每年损失3000多万,原因主要是防治机构没有社会化,监督与防治体制没有分开。南京市政府曾经发布的《南京市房屋白蚁防治办法》,已不能适应“法治南京”要求。因此,建议制定《南京市白蚁防治条例》,借鉴“上海”、“浙江”等省市的地方立法经验,将白蚁防治行政主管机构与白蚁所分开,鼓励和规范社会白蚁防治机构参加社会白蚁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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