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辆车 居然“超重”一吨多
□快报讯(记者 马乐乐)买回一辆大客车准备从事营运,却发觉客车“超重”,一市民将汽车生产厂家和商家一起告上了法院。经过一场历时3年的官司,法院近日判决:客车超重,原告退车,厂家退钱。
2002年,老陈打算买一辆大客车,自己搞旅游客运。年底,经过反复比较,他花38.8万元购买了一辆“沈飞”牌客车,不久就投入了营运。
可是没开多久,凭着多年的驾驶经验,老陈发觉这辆车油耗很高,而且速度也快不起来,还经常有小毛病需要维修。细心的他随后找人对客车进行了检测,结果发现,这辆客车特别“重”,导致跑不快,还经常出问题。
于是老陈赶紧找汽车经销商交涉,但是经销商表示,这辆客车没什么问题,几个小问题是他使用不当造成,而且维修之后已经好了。老陈觉得,如果车超重,隐患会非常多,他要求对方赔偿5万元,而商家表示最多赔个一两千元。
2003年,老陈将沈阳沈飞巴士制造有限公司和南京经销商一起告上了玄武区法院,要求两被告赔偿其销售不合格车辆给他造成的损失7898元,承担其销售不合格车辆的产品质量责任。老陈说,希望厂家能给他恢复该车的技术标准,如果实在不能恢复就退货。
对簿公堂之后,法院委托了鉴定机构,对这辆客车进行了长达两年的鉴定。
鉴定结果标明,这辆车的座位能坐47人,按照这个人数计算,这辆客车的整车装备重量为13.263吨,而厂家标定值为12吨,也就是说,这辆车“超重”1吨多。而如果按照该车最大重量为12吨来计算,车里最多只能坐29人。老陈一计算,原来车里坐满人的时候,超载率达到了38%,难怪又耗油还跑不快!
近日,玄武区法院一审判决老陈将车退给沈飞公司,沈飞公司退还38.8万元货款,驳回老陈的其他诉讼请求。而老陈认为自己由于车存在质量问题而无法从事营运,有损失存在,他表示将上诉,继续索赔5万元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