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记者 项凤华)记者昨日获悉,江苏省《关于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出台,高级技校毕业生可享受大专生待遇。
据了解,目前江苏每百名技术工人中高级工以上比重为11.7%,技师、高级技师仅占1%,与发达国家高级工以上普遍在35%左右的比例相比,差距很大,高技能人才分布失衡。
今后,技工院校毕业的高级技工到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试用期、见习期工资待遇及定级工资均参照大专学历毕业生执行。入学前已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的高级技工,可不实行试用期,其工资待遇由用人单位比照本单位同期参加工作的大专毕业生重新确定。技师学院技师班毕业生各项待遇,可比照本企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