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9版:民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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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 年 8 月 14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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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太阳镜:伤眼,伤身
  □快报讯 (通讯员 沈之坚 记者 郑春平 实习生王瑞)太阳镜正热销。而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对北京、江苏等地51家企业生产的79种太阳镜产品质量进行了抽查,合格74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3.7%。

  此次抽查中发现,有1种产品的棱镜度不合格。按照国家标准,太阳镜的棱镜度应为零,若镜片有棱镜度,配戴者很可能会产生视物移焦,加剧眼肌及视神经的无序调节等。

  还有4种产品没有正确标注可见光透射比的类别,这会导致消费者不能很好地根据使用目的和用途来选购产品。

  昨天,记者走访了新街口部分眼镜专营店以及莱迪地下商铺。大部分眼镜专营店销售的太阳镜比较正规,而部分小饰品商铺销售的眼镜大多没有标牌。

  有关专家提醒,市民在购买太阳镜时应索取完整的包装,并将其保存好,这些是制造厂对产品性能的承诺。或让商家将这些附加的防护功能注明在发票上,一旦发生纠纷,就不至于因缺乏证据而被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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