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9版:中国·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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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 年 8 月 14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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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万判决赔偿无法执行
男子当街拍卖判决书
  20万判决赔偿无法执行

  男子当街拍卖判决书

  20万判决赔偿无法执行男子当街拍卖判决书图

  □据《海峡都市报》报道 12日上午,福州五一广场附近,一名男子高举着用红色大字写的“拍卖判决书”的条幅,引来了二三十人围观。原来,来自泉州的潘先生以公司代表的名义,正在当街“拍卖”一份民事判决书。这份判决书是法院判给该公司的20.5510万元应还款和诉讼费,可是时隔一年多,仍未执行下来。

  泉州铭鸿公司的代表潘先生告诉记者,2002年9月,福州天葵广告公司向泉州铭鸿房地产公司借款20万,至今分文未还。2005年6月30日,福州市鼓楼区法院作出民事判决,判令福州天葵广告公司在判决10日内返还20万元,并支付诉讼费5510元。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因天葵广告公司账上没钱,至今没有任何结果。铭鸿公司目前出现经营困难,急需资金,无奈之下,他们想出了拍卖判决书的办法。记者了解到,潘先生并未对拍卖定出底价,也没有人表示想买。

  一名法官表示,能否拍卖或转让判决书,法律虽无明确规定,但拍卖判决书的行为不可取,最好的解决方式还是向当地法院或其上级法院反映,让法院加大执行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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