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记者 陈钢)记者从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陈平因犯故意杀人、私藏弹药、受贿罪,8月12日被执行死刑。
陈平,原系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法院审理查明,罪犯陈平从1996年开始,与其妻汪玲关系不睦,感情恶化。2003年9月28日晚,陈平趁汪玲洗澡之机,将安眠药溶化于水杯中,待汪玲洗完澡后骗汪玲服下。次日凌晨4时许,陈平见汪玲已熟睡,便找来绳子将汪玲手、腿捆绑,用刀在汪玲胸、腹部连刺21刀,致其心、肺、脾破裂后失血性休克死亡。陈平在其家中私藏军用子弹104发,2003年9月29日被公安人员勘查现场时发现并提取。2005年1月19日,咸阳中院判处陈平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