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2版:法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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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 年 8 月 12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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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凭啥想涨就涨
  保险公司凭啥说涨就涨

  (右)保费上涨100%,客户不满意了——

  □快报讯(记者 马乐乐)保险公司的老客户投保多年,却突然遭遇保费上涨100%的窘境,为维权他将保险公司告上法院。昨天,这起南京首例保险公司因上涨保费而遭遇诉讼的案件开庭审理。

  汪先生是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的老客户了,早在1999年,他就购买了该公司的人寿保险。在这份保险的主合同之外,他还和保险公司签订了附加险“个人住院费用医疗保险”,费用为每年288元。2002年10月交保费时,他发现保费上涨了40元,变成了每年328元,汪先生并没有太在意。

  去年,保险公司通知他,这个附加险的保费上涨了100%,为每年656元。“我非常吃惊!难道保费说涨就涨,随意定吗?”汪先生找保险公司交涉,得到的回答是“市场情况发生变动”。如果不按时交保费,就不能续保,去年10月28日,他只好按照656元的价格缴纳了保费。

  “过去,保险公司方面说,像我这样从来没有理赔过的老客户,在继续投保时应该给予优惠的,但是他们随意大肆涨价的行为,严重违规违约,简直就是霸王条款!”

  汪先生认为,所谓“违约”,就是保险合同中的一句话:保险人保留调整本保险费率的权利。他的代理人,南京金恒通律师事务所孙晋林律师说,这一条有法可依吗?是不是保险公司说涨就涨呢?

  为此汪先生将保险公司告上了法院,要求保险公司继续参照每年328元交纳“个人住院费用医疗保险”,并赔偿他为交涉此事发生的误工费、交通费、通讯费等500元。他说这场官司他不仅仅为个人而打,因为这个险种带有关系到全社会的公众利益,所以这起官司带有公益性质,他要为同样也购买了这个险种的消费者维权。

  昨天南京白下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在法庭上,保险公司称,他们调整保险费率只需备案,无需审批,而他们的产品涨价已经备案。目前此案仍在审理中。

  保费上涨100%,客户不满意了———

  保险公司凭啥想涨就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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