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8版:财经·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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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 年 8 月 12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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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赠与、签阴阳合同、假离婚
为避新政 二手房买卖造假风渐起
  □新华社南昌8月11日专电(记者 冯丽)为了逃避二手房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这两项税收,市场上开始出现房产买卖双方主动配合共同逃税的现象。税收部门提醒逃税者,买房人配合卖房人逃税自身风险很大。

  据江西省地税部门介绍,南昌二手房市场出现了三种逃税手段:一是房产假赠与。按照税法规定,赠与房产可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二是签阴阳合同。一些买卖房人拿着高房价的“真合同”去公证处公证,拿着压低房款的“假合同”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三是夫妻假离婚。税法规定,个人转让拥有5年以上且是家里唯一的自有住房,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家里有多套房产的,通过离婚可各分得一套房产,交易完成后夫妻再复婚。

  地税部门提醒,逃税交易会给买卖双方带来风险:办理假赠与,中介有可能压款不给;对于卖方而言,合同是赠与,不构成实际的买卖关系,买方完全有可能不按事先约定付款,而卖方将申告无门;对于买方来讲,按照现行的法律规定,如果赠物有瑕疵,赠方不对受赠方负责。房子如果有了问题,卖方不会负责。对于签阴阳合同的,如果卖房人在收到房款之后想中止交易,而只按假合同上远低于真实房款的数额退钱,买房人就可能“钱房两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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