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应外合摧毁裸舞团伙
表演者最小的才16岁
公然裸舞折射管理混乱
里应外合摧毁裸舞团伙
8月10日上午,正当6名女子赤身裸体在舞台上跳得正兴起时,记者立即打电话通知剧场外守候着的记者,让其报警。大约过了5分钟,剧场的后台就传来“滴”的一声,正在台上全裸表演的女子先是愣了一下,接着就喊了一声“警察”,冲进了后台。
紧接着,几名警察就冲进了剧场,在确认记者已经锁定了证据后,靖江警方随后调集了该市的百余名警力将整个剧场控制起来,并将所有的演出人员和看客们全部带往公安机关进行调查。
靖江市公安局治安警察大队教导员高纪怀告诉记者,靖江警方也多次接到过反映。经过前期侦查,警方发现破获此案有三大困难。首先,取证难度很大,其次,剧场地形复杂,另外,该团人员流动性太大,“跳舞的人都是三五天换一拨”。
据介绍,警方此次行动控制住了后台窗口、照明控制开关,以及现场的看客与“监控者”,再加上记者暗访所得材料,“这个团伙已被我们成功端掉”。
记者在靖江警方提供的材料上看到,先前进入警方视线的几名女“裸舞者”均来自河南省。而更令人吃惊的是,此次行动抓获的跳淫舞的女子中,年龄最小的只有16岁。而那些被抓获的看客中,年龄最大的看客则已80岁出头。
锡剧团团长的沉默
靖江工商局马桥分局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靖江锡剧团是事业单位,不归他们管辖。平时锡剧团的演出有很多,他们还以为这个演出团伙的演出是锡剧团安排的,他们也就没有在意。
下午,记者找到了靖江市锡剧团,团长鞠某告诉记者:“确实是我们把剧场三楼租给了东方娱乐城的生辉,5间房子,三千元一个月,里面的演出我们不管的,我们只是租赁关系。我听说上面有问题,这个我跟他说过,要停止这种演出。生辉答应我了。第二个,我们在协议上也明文规定过他们不能搞这种演出。二楼我们在搞校外培训,他们的事与我们不搭界的。我们合同上写得很清楚的,现在出了事,如果无法经营就中止合同。”
记者在鞠团长提供的一张《租赁合同》上看到,是一家“华夏文化影视娱乐有限公司”租下了这个锡剧团的三楼排练厅从事“歌舞演出”。租用时间是2006年5月1日到2008年4月30日,年租金为4万元,按季度上缴,每季度付1万元给锡剧团财务科,“华夏文化影视娱乐有限公司”的签字人是“生辉”。
记者问鞠团长是否能与生辉联系上?他告诉记者:“生辉是另外一个人介绍过来的,我又不认识,没他的联系方式。”
记者表示:“只要到这里来,包括来学习的小孩和家长,都要经过一楼,而一楼出入口就有两张艳舞的大牌子。三楼又是一天3场的裸舞表演,二楼在培训小孩子,团长你觉得合适吗?”
鞠团长沉默了半晌,没有回答。
监控失效,监管失职
“我们对这些表演团伙的游击战真的很无奈!”8月10日下午,靖江市文化局文化市场稽查队王绍民如是说。
他告诉记者,文化主管部门对靖江市锡剧团实验剧场和靖江市工人文化宫的演出内容都有摄像监控,但主机的开关均由对方控制,“我们只能通过IP地址远程观看。”王绍民承认:“一旦对方将主机关闭,或者对方找理由有意将摄像头拨开,监控系统就形同虚设,起不了任何作用。”另外,王绍民表示,文化主管部门对这些色情表演的取证也存在着相当的困难。
据王绍民透露,按照有关要求,演出团体必须要有演员证、演出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演出场所必须要有演出场所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而在靖江市锡剧团实验剧场演出的那个表演团队是由一名叫生辉的泰兴人组织的,“他们一个证件都没有”,“审批也没通过”。今年正月初八,文化主管部门就曾取缔过一次,并罚款过5000元。
“接下来,这些表演团队我们将一概叫停!”王绍民说。
现在才想到将这些表演团队一概叫停,这位文化主管部门人士的话语着实耐人寻味。
(相关报道详见本报今日A22版《剧院变味》)
快报记者 吴明明 韩小强 谊磊 摄影报道
近段时间以来,靖江市锡剧团实验剧场三楼,有一伙人在这里公然进行色情表演。记者通过连续追踪、暗访,发现有6名女子为观众表演裸体舞蹈。通过巧妙周旋,记者掌握了大量证据。昨日上午10时许,记者与靖江警方会合,一举将这个已存在3个月之久的“淫秽裸舞”团伙端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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