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6版:快评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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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 年 8 月 11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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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红包就这样漂白了?
  【热点纵论】

  【热点纵论】

  北京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突出惊人之语:“红包”是医患之间收送的礼金,不属商业贿赂,只能算不正之风。

  (8月10日《京华时报》)

  看完新闻,我心一凉:完了,“红包”就这样被“漂白”了,即使在民间、在医疗系统内部都存在激烈争议的“红包合理论”,居然获得了来自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的认可。此时此刻,不知有多少曾经收受红包的医生心花怒放从此可以安稳睡大觉;也必定有无数深受红包之苦的患者寝食难安,从此要把奉送红包变成义务,因为红包是“礼金”,无礼不成敬意。

  即使在同样存在严重乱收费现状的教育系统,有关部门也从未口头承认乱收费的合理性,并且始终作出要严打的态势。可北京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却捅破了那最后一层窗户纸———送红包成为比请人吃饭更普通不过的事情,潜规则终于登堂入室,稳居庙堂了。“漂白”的红包从此“存在合法”,北京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旗帜鲜明地将其与商业贿赂归类为不同性质,实际上就使得红包独立于政府监管之外,成为一块管理“飞地”。

  红包“漂白”也意味着患者一旦要维护自身权益,控诉收受红包的医生行为,已经丧失了有力依据,无法得到卫生管理部门的支持,成为真正孤立无援的弱势者。患者必须在送红包“有礼”和不送红包“无礼”的两难之间抉择,他们反倒在道义上处于下风,这是多么反讽的情形呀!

  曾以为医生是世间最值得信赖与托付的患者,惊恐地发现这一心理底线被“红包合法论”击穿。作为一个随时可能生病求医的人,我为自己、或者说为我们悲伤,千百年来对医生道德规范的自律规约、行业典范从此烟消云散,我们不得不以红包“赎买”我们的身体不受伤害。

  “红包合法论”混淆了法律原则。明晰的法规被“红包是友情送礼、不是商业贿赂”的逻辑矛盾所冲击,造成其他部门依法治理医患冲突时的无所适从。医生收红包“合法”、教师打学生“有理”、房产商不卖房子给穷人“符合市场规律”,我们就生活在这样一个颠覆常识的世界中。

  (毕舸 广东 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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