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3版:财经·要闻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
· 强征个税 二手房典当跟着掉价
· 经济适用房 将以租代售
· 未按时理赔 保险公司赔客户钱
· 不用转账 存款可视同提前还贷
· 买理财产品 先得承诺了解风险
· 外资并购境内企业 不得垄断市场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2006 年 8 月 10 日 星期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下一篇4  
    朗读 收藏 打印 推荐  
未按时理赔 保险公司赔客户钱
  □快报讯(见习记者 张曦)如果保险公司没有按时赔付理赔款,就要赔偿理赔者滞纳金了。

  记者昨日获悉,合众人寿公司江苏分公司在省内率先推出了“延滞支付利息”,即理赔滞纳金制度。据介绍,此规则的具体操作办法是,对于赔付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免于调查的案件,如果公司在7天内没有结案,则从次日起按照保单的预定利率按日计算(2.5%/365×超期天数×赔付金额)支付利息。

3上一篇  下一篇4  
收藏 打印 推荐    
 
友情链接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投稿信箱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