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论锋生】
【异论锋生】
警察先生:
我是常在西安汉城南路中堡子村一带“工作”的小偷,看了8月8日的《西安晚报》,才知道7日早上我差点被警察捉去。
我在8月6日偷了一个小伙子的手机、相机等物品,后来,那个小伙子给丢失的手机打电话,我们约好8月7日早上9点在制药厂附近的一家超市门口见面,用200块钱赎回我拿来的东西。老实说,我最怕他向警方报了案,于是,在估计他们到了超市门口时,我又把接头地点改为团结南路一网吧门口,最后却没看到那个小伙子。
后来从报纸上知道,这小子真向枣园派出所报了案,派出所也派了人,但当我提出改变见面地点后,枣园派出所的民警却随即撤离了。原来,团结南路属土门派出所辖区,应该向土门派出所报警。而土门派出所又说“这事应该找枣园派出所处理”。幸亏两个派出所踢皮球,不然我就得蹲号子了。在这里,我向枣园派出所的民警表示感谢。我觉得,他们真是我们小偷的贴心人。如果所有的派出所都做到这样,我们小偷事业一定更加兴旺。
此致那个敬礼!
一名感激不尽的小偷
(殷国安 江苏 公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