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话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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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文彪/文 艺静/图
沈阳市将适时开发一至两片外国人集中居住区,政府将给予一定政策支持。
(8月8日《华商晨报》)
“吸引更多的外商来沈投资”,是沈阳计划设立“外国人集中居住区”的目的,外国人当然可以集中居住,但是这种集中居住应该是他们自行选择的结果,而不应由投资地政府通过提供特殊服务“引导”所致。对来我国投资的外国人固然应该给予“国民待遇”,但是也不应对其提供“超国民待遇”,而应该无论中外一视同仁、一律平等。
政府的政策具有普适性,即平等适用于每一个人。遗憾的是,并非所有的地方政府行政时都能注重公平。比如,福建漳州市就出台政策,给予纳税大户子女中考加分照顾。尽管所面对的群体中有外国人,但是就政府行政的公平性而言,沈阳设立“外国人集中居住区”做法,无疑是在步漳州市政府的后尘。巧合的是,这儿打着的依然是“吸引投资”的旗号,难道为了吸引投资,这种五花八门的“优惠”就能随意出台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