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7版:时事直通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
· 教育厅考完 人事厅又考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2006 年 8 月 9 日 星期
上一期  下一期  
 
    朗读 收藏 打印 推荐  
计算机考试
教育厅考完 人事厅又考
  一边是教育厅组织的信息技术考试,一边是人事厅开展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一个声称列入继续教育的考核内容,一个宣布与职称评聘挂钩。虽然考试的名义和目的各有各的说法,但考试内容却大致相同。

  在福建省,几年来教育部门和人事部门为一项中小学教师计算机水平考试的“权属”问题僵持不下,夹在两大部门间的广大基层教师左右为难,叫苦连连。

  计算机考试

  教育厅考完

  人事厅又考

  机算机考试,教育厅考完人事厅考

  事件

  同类考试,教育厅人事厅争相组织

  这是一封署名“霞浦县部分农村教师”的呼吁信:“我们是一群农村教师,在紧张的教学之余,还要完成上级下达的种类繁多的继续教育任务……听说这次我们又要培训和考试信息技术,这项工作前3年教育厅就布置了,我们已取得了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证书。现在人事部门又要考,为什么上级部门就不能协调好这项工作呢……”

  今年初,霞浦县人事局开始在全县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的培训和考试。而北壁镇小学的老师称,他们已于前年参加了由教育系统组织的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考试(简称NIT),并拿到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合格证书。但当他们到人事部门申请免考时却被告知:两种考试不能互相替代。

  “两次考试的内容大同小异,无非是计算机的基本知识和简单操作,怎么两个部门互相不认账呢?”霞浦县第七中学老师林莉娜说。

  据介绍,霞浦县大部分老师的工资收入普遍较低,8年工龄的小教一级月收入900元左右。对于此次人事部门组织考试的费用,两个模块共120元的考试费、180元的培训费,培训和考试6天的食宿交通费大约400元,“考一次试,一个月的工资就用得差不多了。”

  “教育部门的NIT考试列入继续教育的考核指标,又是主管部门组织的,不能不考;人事部门的考试与职称挂钩,老师们更是得罪不起。”霞浦县城关实验小学校长林建勇说。

  争议

  争夺“考权”,两部门都称有理有据

  记者在福建省人事厅和教育厅采访了解到,关于中小学教师计算机水平考试的“权属”争议,在这两个部门间由来已久并长期僵持不下。

  福建省人事部门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面向全省,包括WINDOWS操作系统、WORD中文处理、POWER-POINT中文演示文稿等14个模块,考生可从这14个模块中任选其二。人事部门的考试与职称的评聘挂钩。

  而早在2000年,福建省教育厅就将全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考试纳入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体系,考试内容为WINDOWS、WORD等6个模块,基本都包括在人事部门要求的14个模块中。

  福建省人事厅说,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是评聘职称所必备的,是面向包括中小学教师在内的所有专业技术人员的,对于人事部门来说,这是“分内之事”。

  福建省教育厅认为,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全员培训考试内容是专门为中小学教师设计的,而且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强调,要“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履行中小学教师的职务评聘、培养培训和考核等职能”。

  观点

  有利可图,大家才对考试抓着不放

  宁德市屏南县一名张姓老师认为:“有利可图大家才对考试抓着不放。”张老师给记者算了一下账,全省有34万多名中小学教师,如果每人都把364元的培训费、考试费和教材费交齐,此项考试的费用超过1.2亿元。

  记者得知,福建省各地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推进速度不一样,对是否购买教材、参加培训的要求也不统一,但两个模块共120元的考试费用是必须交的。

  “目前对名目繁多的考试的监管还不尽完善,一些部门的考试往往是打着冠冕堂皇的理由,背后却隐藏着利益的追逐,考试的本质被扭曲了。”厦门大学公共事务学院副教授黄新华说。

  新华视点记者 项开来 涂洪长(据新华社福州8月8日电)

收藏 打印 推荐    
 
友情链接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投稿信箱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