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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 年 8 月 9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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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名律师拉来同事助阵
  一小时内 40多位网友提问

  □快报讯 (记者 朱俊骏 宗一多)“我刚提交答案,一刷新页面,新问题又跳出来了。”昨天下午2:30—3:30,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的胡春燕律师值守www.生活江苏.com法律频道,为读者在线解答法律难题,短短一个小时,就有40多位网友提问。

  “我的一套房子,是结婚前男朋友家人出资买的,房产证上写的是我跟男友两人的名字,如果将来离婚,房子有我的份吗?”昨天上午9:48,一读者就上线提问。胡春燕在9:58给出了答案,还告知了详细的法律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你这种情况属于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所以如果离婚,该房屋将按夫妻共有财产处理。”如此及时的处理,让网友非常满意。

  提问的高潮出现在下午2:30之后,为了能准确及时地回答问题,胡春燕把办公室里的其他三名律师都发动了起来,有的查找法律条文,有的对一些有争议性的问题进行辩论,在回答一位读者“早产儿吸氧导致眼睛失明,医院要不要承担责任”的问题时,胡春燕还特地请教了医疗专家。专家告诉她,早产儿吸氧导致眼睛失明,目前在临床上还是一个无法解决的医学难题,只要医院在吸氧前告知了患儿家长,而且在吸氧过程中也不违背医疗程序,就不用承担责任。根据这些解释,胡春燕给出了读者比较满意的回答。

  “虽然时间只限定一个小时,但我会随时上网,只要读者有问题,我保证及时给予解答。”在线结束后,胡春燕又作出了如此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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