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吧 头条)4万元善款惹了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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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官耀是江宁区的高考状元,生父于10年前去世,母亲也于两年前病逝。8年来,继父王家余省吃俭用,靠种地、打零工挣钱养家。7月17日,快报曾以《状元与继父》为题对其进行报道。近20天来,王家却争吵不休,据说事情缘起于4万元捐款。
(8月8日《现代快报》)
读者快评
出问题的是人不是钱
人们捐款的目的一是为了减轻继父的负担,二是为了让小王上学无忧。对于亲属来说,孩子考上了大学,学费又不用发愁了,本该是双喜临门的事情。那毛病出在哪儿呢?就是因为有企业另外承诺承担小王4年的生活费和学费,这约4万元的捐款变成了“剩余价值”,变成了可以“奢侈”的东西。出现了利益分配问题,人就不冷静了。
对于穷困家庭来说,钱不应该是祸水,所以我们别责怪钱。问题出在人身上,中国人讲究“家和万事兴”,团结和睦比什么都重要啊。gigi836
“继父”也是父
王家余之所以被剥夺捐款的支配权,是因为在王家人眼里他只是“继父”而不是真正有着王家“血统”的人,把钱给这样一个“门外汉”,那不就是肥水流到外人田了吗?对“继父”另眼相看的人有很多,但是“继父”既然承担着照顾子女的义务,那也应当享有子女财产的管理支配权。至于这些捐款到底由谁来掌控,各个权利相关人应该平等协商,而不是打着“血统”的招牌把王家余排除在外。songzefeng
把善款捐出去,如何
既然已经有一家企业表示愿意承担大学4年的学费和生活费,而且现在家里又为了4万块的捐款而争执不休,王官耀同学不如把这4万块钱捐出来,给同样需要帮助的人。
与其拥有4万块钱后家不睦、心不宁,不如勤工俭学、自给自足。须知捐款者的本意是为了让王官耀能够上得起学、读得了书,因此已经得到赞助的他不妨把“惹祸”的4万块钱转捐给别人,这无疑也符合捐款者的本意。曾经帅哥过
善款不是“小肥羊”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案,究竟孰是孰非,也很难甄别。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这笔捐赠款决不能成为任人宰割的“小肥羊”,除了王官耀以外其他人都不可染指。
人们慷慨解囊,目的就是为了让王官耀能圆大学梦,让他不要因为家境的贫寒而辍学。所以这笔钱理应由王官耀自己来支配,并且必须用于他的学习和生活。如果王官耀的亲人,不管是他的继父还是爷爷、叔叔认为这些钱是天降财富,是“小肥羊”,那就应当受到人们的谴责。希望家人千万不要伤害了王官耀的心,也伤害了广大捐赠者的心。
广陵龙
应由专门机构管善款
《状元与继父》的报道让我们看见了人性的善良,但在金钱面前我们却看见了人性丑陋的一面。现在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我们也无法做到“旁观者清”,只想问一句,当初没钱的时候,王官耀的爷爷叔叔婶婶都在哪里,有没有想方设法去筹措学费?
有人也许会说为了解决矛盾,可以把捐款再捐出去,但这也不现实,因为按他的爷爷所计划的,“这些捐款会用在王官耀毕业后买房子、成家”上面。如果捐出去,只怕是会引发更大的家庭矛盾。看来,的确需要一个社会专门机构来掌握和运用善款。神五神六
用机制来消除矛盾
这类情况时有发生,我认为不要单纯责怪这些被捐助者,突然“从天而降”来了一大笔捐款,他们肯定也没有思想准备,引起心理上的变化也是可以理解的。
捐款者往往不图回报,不去甚至不屑过问捐款究竟如何运用,这些都导致了社会捐款的投向和使用上的无序和盲目,这也是这起事件的背景。如果有机制能够保证捐款只是保障王官耀完成大学学业的,家里还有什么好吵的呢?至于捐款用于他将来买房子等,就更是违背了捐助者的初衷。
本着“好事要办好”的原则,相信在政府有关部门的引导下,会有社会团体来承担完善捐款机制的事宜。bssts请尊重捐赠者的权利
争执双方孰是孰非,暂且放置一边,但可以毫不讳言:双方从未尊重并保障过捐赠者的权利。
大多数捐赠者对善款的使用情况并不十分了解,只是一捐了之,并不再去过问结果。但这并不代表他们没有对善款的知情权和干预权。善款都带有明确的目的性和指向性,比如这次资助是为了王官耀可以上大学。被资助人如果擅自把这些善款挪作他用,比如说给王官耀毕业后买房成家,不只是对捐赠者爱心的亵渎,同时也是对捐赠者权利的侵犯。朝楚暮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