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纵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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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公安部网站的消息称,郑州警方将集中开展娱乐场所专项整治行动,要求年底前民警家属必须退出经营。郑州警方还要求,在歌舞娱乐场所营业大厅、包厢、包间内的显著位置,必须悬挂禁毒、禁赌、禁止卖淫嫖娼等内容和报警举报电话标志。
消息一出,舆论哗然,很多网友都指责郑州“要求娱乐场所悬挂禁止卖淫标志”是为作秀,根本起不到什么实际作用。当然,郑州警方有权力要求娱乐场所悬挂这样的标志,其出发点也完全是正当的,但舆论对此举“作秀”的指责,还是有很多地方值得当地警方反思。
我注意到,此次郑州警方“要求娱乐场所悬挂禁止卖淫标志”的举措是在“娱乐场所专项整治行动”的大背景下提出来的。
五花八门的专项整治,其效果如何早就有目共睹,在“来得快去得也快”的专项整治面前,人们普遍持怀疑态度。事实上,无论是医疗、教育等领域整治乱收费,还是警方为治安展开的专项整治,不仅其效果大多不尽如人意,而且为了短期内整治目标的实现,有关部门更是经常会想出一些令人匪夷所思的方法。
这些方法,有的本身就不合法,有的即使本身合法,但也往往不合情理,舆论对郑州此次“要求娱乐场所悬挂禁止卖淫标志”的指责,应该也是出于对专项整治的审丑疲劳吧。
具体到郑州此次导致舆论哗然的规定来说,要求娱乐场所“悬挂禁止卖淫标志”本身也许是合法的,但将这样一个牌子挂满娱乐场所内部,相信每一个经营者心里都会犯嘀咕———这不是让人有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感觉吗?这些牌子会不会坏了娱乐场所的名声?
同样,对于来这些娱乐场所消费的顾客来说,相信他们也不会愿意一进门就看到一个“禁止卖淫”的牌子,娱乐场所挂满了这种牌子,不是把所有的顾客都当成了怀疑对象吗?这也太让人心里憋屈了吧。道理很简单,你去饭店吃饭,不会愿意看到饭店挂出“禁止偷拿盘子出门”这样的牌子,你去超市买东西,也不会愿意看到“禁止偷拿超市物品”这样的牌子。一句话,警方要求娱乐场所挂这样的标志,虽然其目的正当,但无疑忽视了娱乐场所经营者和消费者对这种标志可能产生的本能反应,实在不够人性化。
一位网友的话我很赞同,卖淫嫖娼行为不会因为一块小小的标志牌而绝迹,相反,如果当地警方执法得力,对娱乐场所进行了全面的长效管理,即使没有这样的标志牌,卖淫嫖娼现象也不会出现。也就是说,娱乐场所是不是真的能守法经营,杜绝卖淫嫖娼现象,重点在于警方的执法力度和能力,而不在于一个小小的“禁止卖淫”标志。人们在对设置禁止卖淫标志持质疑态度的背后,实际上更希望看到警方实实在在的管理举措,这一点,当地警方不可不察。
(易其峰 江苏 职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