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华夏时报》报道 因对丈夫病逝后被火化不知情,认为自己对遗体的所有权、哀思权被剥夺,北京的张女士诉诸法院讨要哀思权。
张女士称, 2005年8月,丈夫李先生住院治疗,因自己无暇分身,便找到李先生的姐姐李女士和李女士的儿子章先生前来帮忙照顾。2005年12月,李女士和章先生在没有通知自己的情况下将丈夫转院,2006年3月,又突然告知其丈夫已于2006年2月去世,并将骨灰存放证交出。
张女士认为,李女士的做法剥夺了自己对丈夫尸体的所有权和对丈夫的哀思权,要求赔礼道歉,支付5万元精神抚慰金。
法院审理查明,李先生在世时曾提起离婚诉讼,并表示以后不想再见张女士,后事由其姐姐料理的意愿。因此法院驳回了张女士的诉讼请求。
丈夫去世
妻子讨要“哀思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