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4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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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 年 8 月 6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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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逃了规费伤了脑筋
  旅行社

  逃了规费

  伤了脑筋

  7月31日,南京市有关方面发文,规定旅游车辆不准异地经营,本地旅行社不准选用外省市旅游客运车辆、或未经许可的车辆从事旅游业务。

  伤神的事情一桩桩

  南京一家旅行社的老总,近日为两辆大巴不能载客而愁眉紧锁。以前的“省际旅游”牌是三个月换一次,现在改为半个月了,这个工作量增加得还不算明显;而每出一趟车,不能像以前那样打个电话就能搞定,而是要旅行社、旅游汽车企业双方盖章,再到运输管理处去领一次有效的包车牌。领线路牌必须是“落一头”,也就是说,要领南京到杭州的牌子,只能是南京的或者杭州的汽车运输企业,别的地方的企业不准领。

  一些旅行社的负责人认为,市场已经开放了,旅游交通运输车辆却越管越紧;社会上无证经营的“黑车”才是运政管理部门的重点打击对象。

  外地上牌逃了“规费”

  据业内人士透露,南京有不少旅行社以前用的都是挂外地牌照的旅游汽车,原因一是南京籍旅游汽车每个座位的规费较高,挂外地牌能省下一笔费用,造成外地牌照旅游汽车的租价相对南京籍的便宜;二是南京有些旅行社虽然有能力购车,但想上南京牌并经营旅游用车的限制比外地严格,企业要有相当的规模,并通过招投标才能拿到客运许可证,于是形成了像上海人买了小车,因为拍牌费用高而跑到江浙两省上牌一样的情况,上牌费连同每月的养路费、运政规费都由外地收去了,却长年在南京经营。虽然交通管理部门早就有规定,不准营运车辆异地经营,但由于查纠不严,所以这些车跑得很欢。

  政府说“是为企业好”

  南京市运输管理处有关人士称,自从8月1日以来,为了适应企业经营的需求,每天24小时向旅游汽车企业发证。目前对旅游客运车辆的管理,并不是南京一地而是全国性的,南京的旅游车辆如果不来领证,到了外地就会受罚,受损失的是企业。同样,既然南京的车不能到外地经营,外地车不能在南京经营也是对等的。 快报记者 左小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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