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湖南吉首市国土局原党组书记、副局长杨祥云贪污一案,8月3日上午在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认定被告人杨祥云贪污数额为1495万多元,杨祥云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据《三湘都市报》报道,2002年2月,时任吉首市国土局党组书记、副局长的杨祥云出谋划策,指使被告人刘清芳、刘国瑞隐瞒乡办企业吉首市万溶江房屋开发分公司资产1023多万元,隐瞒公司净资产218万多元,以19万元买断了该公司,将乡办集体企业改制成股份制民营企业。此后,将这家开发分公司资产1023万多元据为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