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2版:南京·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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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让拦污坝“闭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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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 年 8 月 4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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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什么催生了“秘密协议”
  (说吧 评事街)“秘密协议”为何会出生

  新闻背景            

  安泰村发生了一起盗窃案。小偷踩上一楼违建,爬进二楼一户居民家,盗了价值8000元的财物。该小区这类隐患不少。不少一楼、二楼居民,私下协商签了“秘密协议”,内容是二楼同意一楼盖违建。

  (8月3日《现代快报》)

  

  如果说这个“协议”是邻居间碍于情面才签订的,可以理解———只要自家没什么损失,睁只眼闭只眼算了。

  我不理解的是,在相关法律法规的制约和城管人员每天巡视的前提下,违建怎么还会大行其道?换句话说,正是由于法律法规的执行也“碍于情面”,才会有“秘密协议”。“严格执法”天天讲,结果总是雷声大雨点小。搭违建的得了实惠又无半点损失,其他自然认为这个便宜不占白不占,于是一拥齐上,违建便就此成了气候。

  如果在违建才露苗头时就当机立断、严厉查办,不需要“拆违总动员”一类的攻坚战,“秘密协议”也根本就没机会“出生”!申猴

  

  凭一句“你家被盗我负责”,一楼可以“顺理成章”地盖违建,二楼可以“高枕无忧”,反正被偷了自有一楼赔。这倒是一派其乐融融“远亲不如近邻”的景象。殊不知如果这样的情况蔓延开来的话,不但违章搭建得到了鼓励而“横行乡里”,而且也给小偷搭建了便于其开展“业务”的平台。还是把眼光放远些吧,不要从一己私利出发,要考虑整个城市建设的有序发展,这是城市里人人有责的大事。神五神六

  

  邻里之间低头不见抬头见,人家想搭个谋生的“违建”,你帮不帮忙?帮吧,会害了自己;不帮吧,就得罪了邻居。可真是左右为难啊!

  作为城管部门就不一样:搭建违章建筑本身就是不允许的,只要发现了,就应该坚决阻止。况且,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处理问题,不存在得罪谁的问题。因此,这个“黑脸的包公”,政府部门最应该来当!高家庄

  

  掌握小区违章建筑物搭建生杀大权的是小区物管和城管。这两位“爷”睁只眼闭只眼迷糊起来,咱住户只得无奈地用一纸“协议”来给自己找回些所谓的“心安”吧!虽说是秘密协议,只怕早已经是公开的秘密吧,或许是物管和城管默许下的秘密操作吧。

  一手炮制协定的仅仅是咱住户吗?愚以为真正该打板子的还是物管和城管两位“爷”。竹窗听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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