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4版:南京·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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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 年 8 月 3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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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家被盗我负责!
  为搭违建,一楼和二楼签秘密协议——

  你家被盗我负责! (头条,有图)

  事件

  小偷踩违建上楼偷窃

  7月30日,安泰村某幢203室的张先生,一觉醒来发现房门被人打开了,地上还有脚印。随后,他发现桌上的包不见了,里面有手机、约1000元现金,还有证件。经仔细检查,他和爱人还发现,小偷还跑到一个朝北的房间,偷走了摄像机。

  让他气愤的是,小偷是踩上一楼违建,翻进他家行窃的。张先生告诉记者,发现家中失窃后,他立即拨打了110,南苑派出所民警赶到了现场。经过勘察,民警发现一楼违建上有小偷脚印,并初步断定小偷是踩在一楼违建上,攀上203室窗户,翻进卧室的。“一楼搭了违建,我家才这么轻易被盗,我现在想讨个说法。”

  调查

  签份协议就能盖违建

  采访中,让记者吃惊的是,这个小区里,有的居民搭的违章建筑,是得到二楼默许的,双方还签了一份“秘密协议”。

  石先生和魏先生家就是典型的一例。石先生住101室,4年前从单位下岗,妻子也没有工作,夫妇俩就在家门口做起了生意。后来,他们干脆在一楼院落盖起了房子,开起了百货店。

  “我当然不希望他盖!”201室魏先生的爱人说,之所以默许石家盖房子也属无奈。因为他们两家已经做了21年的邻居,不答应有点不近人情。不过,魏先生也给自家留了后路,他要求签协议,让石家保证,以后他家若因此失窃,损失由石家赔偿。“我们不想签,但是不签就盖不了房子。”石先生说,协议最终签了,但他内心也因此惴惴不安。

  与石家相距不远的王家,没有签订协议,不过却履行了口头承诺。二楼的防盗窗是他们家出钱安装的。

  律师说法

  这种协议,无效!

  一楼、二楼的秘密协议是否有效?上海光明律师事务所律师许辉认为,这份合同是一个附条件的合同,合同成立的前提是,二楼允许一楼搭违章建筑,而二楼本身根本就不具备批准一楼盖违建的资质。前提不合法,协议自然也无效。因此,法院最终不会认可这份协议。

  不过,不管是否存在协议,如果一楼的违建,为小偷提供了盗窃的便利,则要承担一定的过失责任。在此,我们也呼吁广大居民,不要私自搭盖违章建筑。楼上居民,更不要与之签订秘密协议,因为这于人于己,都是不负责的。

  快报社区记者 钟晓敏

  前几天,安泰村发生了一起盗窃案。小偷踩上一楼违建,爬进二楼一户居民家,盗了价值8000元的财物。目前,两户居民正在协调处理此事。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该小区这类隐患不少。不少一楼、二楼居民,竟然私下协商,签了“秘密协议”,内容竟是二楼同意一楼盖违建。

  为搭违建,一楼和二楼签秘密协议———

  你家被盗我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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