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过期食品
不是故意的也不行
市民刘先生反映,7月27日晚上8点,他在建宁路易初莲花超市购买狗粮,发现其已经过了保质期。
(8月1日《现代快报》)
如该超市邱店长所言,大超市管理上出点差错在所难免。我也姑且相信该超市不会故意把过期商品卖给消费者,但这不能成为超市开脱的理由,因为不管商家是故意还是过失,对消费者造成的损害没有区别。以超市不能算积极的态度来看,以后发生类似事件的概率相当大。笔者真为该超市着急,不妨支一招:加强对食品保质期的检查力度;对出售过期食品的相关责任人予以重罚;在收银台贴出告示,提醒顾客检查所购买食品是否超过保质期。板仓街 王蕴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