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2版:财经·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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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 年 8 月 2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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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蓝田造假 83位股民获赔540多万
会计师事务所首次被判承担连带责任
  上市公司蓝田造假

  上市公司虚假陈述,会计师事务所难逃法网。中国首例会计师事务所在“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案”中承担连带责任的判决,已于7月31日由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作出。

  83名原告

  获得540万赔偿

  7月31日,曾引起证券市场轩然大波的蓝田股份(后改名为“生态农业”)造假案,由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83名原告向11名被告索赔617万余元,法院判决被告生态农业公司(原名“湖北蓝田股份有限公司”)赔偿原告540多万元。包括华伦会计师事务所在内的其他8名被告,被法院判决对原告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另有2名被告,法院判决不承担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

  亦难逃法网

  昨日,上述83名原告的代理律师陈荣告诉记者,“总体上,我对武汉中院的判决结果表示满意,其审理判决案件的效率远高于东方电子案。在征求83名原告的意见之后,我们将决定是否上诉。目前看来,上诉的可能性不大。我们之所以将华伦会计师事务所列为被告,一是为了判决能执行,二是为了以儆效尤。”

  上海新望闻达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宋一欣律师告诉记者,目前已有20家上市公司因涉嫌虚假陈述,被投资者告上法庭。已经判决和调解的此类案件,共14家。其中,由法院判决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的虚假陈述承担连带责任的,蓝田案是第一个。科龙德勤虚假陈述

  有案可参

  宋一欣同时还是“科龙德勤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案全国律师维权团”的召集人。宋一欣说,“武汉中院的判决,意味着在科龙德勤案中,即使没有对德勤的相关行政处罚决定,因科龙的虚假陈述导致合法权益受损的投资者,照样可以起诉德勤,要求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德勤若想免责,须将按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证明自己的清白。”快报记者 岳敬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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