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1版:中国·关注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
· [文化](3)西安发现秦始皇祖母陵墓
· 秦始皇祖母陵 “现身”了?
· 唐山地震纪念墙 被指违建要拆除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2006 年 8 月 2 日 星期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朗读 收藏 打印 推荐  
唐山地震纪念墙 被指违建要拆除
  唐山地震纪念墙成"违建" 刻名收费要拆除

  30年前的7月28日,唐山发生了20世纪世界上伤亡人数最多的大地震,为了让百万唐山人有同一个祭奠地,几年前,河北华盈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盈集团)修建了“唐山大地震纪念墙”,然而,随之而来的“刻名收费”问题,引起了诸多争议和质疑。

  随着唐山市规划局对纪念墙属于“违章建筑”这一认定的出台,纪念墙的去留也被画上了一个问号。许多人担心交钱刻上名字的纪念墙随时有可能被拆除掉。

  现状

  建纪念墙刻名收费

  纪念墙共有三面,为槽钢空心结构,通体用黑色花岗岩覆盖。每面纪念墙高7.6米,厚3.42米,长200米,加上纪念墙前面高7.28米的青铜鼎,总体的寓意恰好是“1976年7月28日3时42分”,是唐山大地震发生的时间。墙上刻有死难者的生辰、出资者的姓名及与死者的关系。

  根据纪念园展馆的总体规划,这样的纪念墙共计划建9面,每面墙正反两面共能容纳5400个死难者姓名,目前已建好3面。南湖地震科普纪念园有限公司总经理李丽介绍说,纪念墙收费标准是镌刻一个姓名正面1000元,背面800元。在该公司网站“科普纪念园收费说明”上注明:全家震亡的免费;震亡的市级以上先进、劳模免费;孤儿亲属、残疾人亲属优惠200元。

  记者看到,三面已经耸立了两年的巨大花岗岩墙上,正面还有三分之二左右的空余位置没有刻上名字,而背面几乎有9成位置是空白的。

  转折

  纪念墙被认定为违建

  唐山市规划局负责人介绍说,地震纪念墙的建造一直没有经过规划部门的审批,也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许可证,“今年年初,我们已经认定地震纪念墙为违章建筑,并向南湖地震科普纪念园有限公司下达了拆除决定书”。

  该负责人称,决定书下达后,南湖地震科普纪念园有限公司不服,并提请复议。6月,华盈集团接到了市政府的一份复议裁定书:维持唐山市规划局原处罚方案。

  “其实,市政府开始时很支持这个项目。”一位已经退休的政府干部说。据李丽介绍,2001年,华盈集团与香港世纪星企业有限公司拟定在唐山市南湖公园西北部塌陷区合资开发兴建地震科普纪念园。签字仪式的1个月后,此项目经唐山市计委批准立项,2002年5月31日,唐山市规划局对本项目提出选址意见,同意在南湖公园西南部采煤塌陷区建设地震科普纪念园,划定用地面积49455平方米。

  争议

  是拆是留僵持不下

  记者从唐山市规划局等有关部门了解到,唐山南湖公园于2005年被建设部正式批准为“国家城市湿地公园”,按照有关规定,应该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园内从事改变地貌和景观的活动。而按照唐山城市总体规划,也禁止在采煤塌陷区和煤田波及区搞新的建设活动。

  华盈集团认为,当初为他们选定南湖公园废弃地的正是唐山市规划局,选址意见书的发布方也是规划局,现在又就要他们搬走,有失政府诚信。且唐山国际地震科普纪念园涉及唐山大地震这一重大灾难事件,是建是拆都非儿戏。

  事实上,华盈集团确实是在未取得建设许可证的情况下自行动工修建地震纪念墙的。2002年6月,华盈集团将详细规划图上报有关部门。按照华盈集团董事长王立祥的经验,提前开工是行内的一种潜规则,没必要等所有手续都办齐了再动工,否则会耽误工程进度。他自信地以为,既然项目已经审批立项,剩下的手续办齐是迟早的事。

  目前,华盈集团以已经取得发改委立项和规划局选址为由而坚持,另一方唐山市规划局以该项目未取得建设许可证为由予以反对。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许多人因为对收钱刻名字之举颇为反感,打消了在纪念墙上刻名字的念头。对此,李丽认为:“我们收点工本费,老百姓应该也是能理解的。”

  据《华夏时报》

3上一篇  
收藏 打印 推荐    
 
友情链接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投稿信箱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