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3版:法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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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怪了,带着玻璃碴去吃饭
· 解暑
· (右)炒“楼花” 被骗走百万巨款
· 黑色“雅马哈”专抢金项链
· (右1)监狱内,他们“相见恨晚”
· (左下)让“秋菊”不再苦苦奔波
· 该得的赔偿为何没拿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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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 年 8 月 1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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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了,带着玻璃碴去吃饭
原来这伙人专门借此敲诈饭店,谁想还是落入法网
  (头条)带着玻璃碴去饭店

  一伙人涉嫌敲诈被刑拘

  吃饭竟然吃到了玻璃,还把嘴划破了,食客很愤怒,后果很严重,他们不仅不愿意支付餐费,还向小饭店索赔2000元。调解纠纷的民警多了一个心眼,通过警务平台一查,发现这伙人近期已经几次吃饭吃到玻璃。经调查核实,这伙人已经敲诈勒索5起,非法牟利5000余元。昨天5名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

  不给2000块别想开店

  前天晚上,南京铁心桥街一家小饭店来了5个年轻人,老板娘李某急忙招呼他们坐下。点了200多元的菜后,5人开始喝酒。一个小时左右,桌上只剩下了空碗碟和空酒瓶。这时,5个人突然把李某叫去,其中一个光头、文身、戴着项链的男子指着同伴的嘴巴说:“菜里有玻璃碴,他的嘴都划破了,这笔账怎么算?”李某看到那人嘴巴确实有血迹,她将信将疑辩解:“我们做了这么久的生意,从来没有出过这种事。”光头男子显得很愤怒,一边要求李某赔偿2000元,一边拿起一个砖头大小的“大哥大”打电话。李某听到他在电话里说:“大哥,我们吃饭吃出问题了,带二三十个兄弟来把饭店摆平。”

  李某吓坏了,情急之下打110报警。民警赶到现场,手持“大哥大”的光头男子对民警叫嚣:“民警同志,你们看看,这都什么时代了,吃饭竟能吃到玻璃,你们来了正好,我们一定要讨个说法。”“对不起,真是对不起,我马上带你们去看伤,200多元吃饭钱也不要了,但赔偿2000元损失也太多了吧。”焦急的饭店女老板全身发抖。但是“受害者”却说:“不给2000块别想开店!”民警联想到最近有类似事件发生,决定先将这伙人稳住。

  带着玻璃碴去吃饭

  民警怀疑这是一起有预谋的敲诈勒索,但是,从“光头”拿出的一个手指甲大小的玻璃碴来看,并不能证明这不是饭菜里面的。“你伤得怎么样?让我看看严不严重。”但是民警从他嘴里几乎看不到伤口。此时“光头”突然降低了标准,他说:“民警同志,你看不行让他们补偿我们一点算了。”

  “这样吧,你们一起跟我们到派出所,警方一定会给你们公平合理的说法。”民警先稳住对方,回到派出所再进行调查。回到派出所,民警在警务平台上输入“光头”等5个人的名字,两起相同的纠纷立即跳了出来。“原来是带着玻璃碴去吃饭啊。”民警立即开始审讯,5名犯罪嫌疑人只好交代了敲诈勒索5起、非法牟利5000多元的违法犯罪事实。

  “私了”害了饭店

  昨天早上,5名犯罪嫌疑人被警方刑事拘留。据查明,5名犯罪嫌疑人孙某(外号“小龙”)、贾某(外号“小宝”)、李某(外号“小黑”)、 刘某(外号“小鹏”)、李某(外号“阿亮”) 伙同另一外号“大眼小龙”(在逃)的男子经事先预谋,预备碎玻璃等硬物,多次窜至南京市下关、建邺、雨花台区等地饭店,吃饭结束时,用牙签、骨头等硬物将嘴轻微划破出血,再以饭菜中有异物为由,以言语威胁的方式,对饭店敲诈勒索,累计非法牟利5000余元。

  据了解,这伙人来自安徽和江苏等地,在网上聊天认识后聚集到南京“活动”,犯罪嫌疑人自称这种行为是“撕划子”。犯罪嫌疑人交代,他们多次作案屡屡得手,一方面是因为饭店不能确定自己的饭菜是不是没有问题,另一方面,他们自称“黑道中人”对饭店进行威胁,让饭店老板倾向于“私了”解决。民警在调查中了解到,有些饭店甚至请了“活闹鬼”与他们进行谈判,对赔偿金额进行讨价还价。警方提醒,有类似经历的饭店请与警方联系,指证嫌疑人,今后如果有类似遭遇请及时报警。

  通讯员 雨轩

  见习记者 吴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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