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3版:法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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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怪了,带着玻璃碴去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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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右)炒“楼花” 被骗走百万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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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 年 8 月 1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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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炒“楼花” 被骗走百万巨款
  炒“楼花”

  百万巨款被骗

  □快报讯(通讯员 杰夫 记者 马乐乐)炒“楼花”可以赚大钱?南京一市民听信谎言,投资了200万元准备大干一场,谁知却被挪作他用。近日法院审结了这起诈骗案。

  2004年,刘女士经人介绍,认识了上海一房产中介公司总经理高某。高某说,上海房价正暴涨,炒“楼花”既简单又能迅速赚钱。刘女士动心了,当年4月,她分3次将200万元巨款存入高某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可高某拿到这笔钱后,根本就未炒“楼花”,反而将这笔巨款挪为他用。在高某没有按约定偿还投资本金和收益情况下,刘女士只得一次又一次向他讨要巨款。可是他只退还了30万元。被逼无奈,刘女士只得报案。警方立案后,高某家人退还了50万元。

  近日,南京白下区法院审理后认为,高某诈骗罪成立,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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