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3版:法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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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右1)监狱内,他们“相见恨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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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 年 8 月 1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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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1)监狱内,他们“相见恨晚”
  监狱内

  他们“相见恨晚”

  □快报常州电(通讯员 路俊琦 张宝珍 实习生 葛小林)6年前,朱某在常州与他人合伙入室抢劫后逃之夭夭,随后因参与另一起抢劫案件而被捕入狱。不料,今年7月的一次监狱活动时,他遇到了6年前的同案犯,被对方一口“咬”出。

  6年前的一个深夜,朱某与老乡许某、颜某等人在常州西林街道凌家村塘下组6号何某兄弟2人的暂住地,采用打耳光、持刀威胁等手段,劫得人民币965元。2000年10月25日,同案人许某、颜某等人被判刑,朱某潜逃。

  2001年8月19日凌晨,朱某与同伙郭某等人携带断线钳,翻墙闯进了邳州岔河镇西岔河村王某家中抢劫,并放火烧伤王某妻子左足。2002年12月17日,邳州市人民法院判处朱某有期徒刑12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3年,判刑后,朱某在江苏省龙潭监狱服刑。

  此时的朱某,以为6年前在常州的入室抢劫犯罪随着同案人的判刑将“事过境迁”,未曾想到,同案犯竟在同一所监狱中服刑。而监狱一次活动,使朱某在6年前的入室抢劫犯罪真相大白,朱某必将为他自己的两次犯罪付出沉重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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