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快报连续接到市民对易初莲花超市销售过期商品的投诉。
反映
市民刘先生反映,7月27日晚上8点,他在建宁路易初莲花超市购买狗粮,买到狗粮后发现其生产日期是2004年3月20日,保质期24个月,显然已经过了保质期。
市民杨先生反映, 7月30日下午6:30左右,他在易初莲花超市购买了3瓶一扎的统一冰红茶,价格为5.9元,回家后发现有一瓶冰红茶生产日期是2005年7月12日,2瓶生产日期是8月4日,冰红茶的保质期是12个月,那么其中一瓶已经过期。他当即和易初莲花超市投诉电话85600066转633联系,接电话的董小姐表示,可以退一赔一,而杨先生认为,超市销售过期食品不仅是管理混乱,也是对消费者的不负责任,超市必须马上将过期食品撤下货架。
答复
易初莲花超市邱店长针对以上两起投诉表示,出现这样情况是超市的错,这么大的超市,管理上出点错是难免的,但无论哪个商家都不会故意把过期商品卖给消费者,超市将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理。邱店长说,对两起投诉的处理都将遵循退一赔一的规定,马上给予解决。快报记者 王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