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记者 郑春平 实习生 王瑞)从今天起,江苏省各级税务部门开始统一换发、启用新税务登记证件。昨天,记者从南京市物价局获悉,对于此次税务登记证分项收费标准,物价部门已经正式批复。
据了解,此次税务登记证工本费分项收费标准如下:税务登记证(含临时)正本内芯:5元/证;税务登记证(含临时)正本外框:10元/个;税务登记证(含临时)副本内芯:5元/证;税务登记证(含临时)副本封皮:5元/个;扣缴税款登记证内芯:5元/证;扣缴税款登记证封皮:5元/个。对新办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核发全套税务登记证(包括正副本内芯、正本外框、副本封皮)的,税务登记证工本费可仍按每套25元的标准执行。税务部门提供的各种登记表不得收费。此外,对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办理税务登记的,按有关规定,从2006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免收税务登记证工本费及分项收费。此标准从今天即8月1日起开始正式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