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同志大盗”抢来口红留自用(系修改稿,前稿作废)
□快报讯(通讯员 秦刑 记者 宗一多)“真是作孽啊,没想到我儿子成了大学生,居然还会作出这种事情来,他走上这一步是我害了他!”常州一位男大学生的母亲在获悉儿子和男友涉嫌共同抢劫犯罪后痛不欲生。
今年20岁的黄明(化名)是江苏一所职业技术学院的学生,他出生在常州武进区的一个农村里,由于家中父亲辈生的都是男性,因此他的奶奶极希望能够有个孙女,然而事与愿违,最终生的还是个儿子,因此全家都有些失望。为了满足奶奶的心愿,黄明的妈妈就将他当作女儿来养。据悉,当黄明一出世,全家人就买来小女孩穿的花衣服、花鞋子给他穿,并给他扎小辫子。平时,走亲访友,家长给他涂口红、抹胭脂,打扮得花枝招展,以至于有些不知情的人都以为他真的是个女孩。
随着早年母亲培养的性格,黄明虽是男儿身,但却是一副女性的心理,并带着这一病态心理走进了大学校园。2005年底,他在一次朋友的聚会上,认识了一位喜欢运动的徐州男孩陈杰(化名),并当场被陈杰十足的男子味倾倒,暗恋上了他。2006年2月,陈杰因与家中赌气,于是与黄明相约来南京游玩,黄明欣然同行,几天后两人身上的钱几乎用光,连回家的路费都成了问题。
于是陈杰提议道,“不如我们深夜去抢劫单身女青年吧,风险小。”2006年2月28日下午,陈、黄两人经过预谋后,当晚11点多钟,两人在南京市集庆门附近尾随苏小姐至凤台桥。按照事先分工,陈杰持刀上前胁迫苏小姐交出财物,黄明则捂住苏小姐的嘴巴,由于苏小姐坚决不从,陈杰当即上前将其双手划伤,并割断其拎包带子将包抢走。可结果令他们失望:包里没有一分钱,只有手表、雨伞、化妆品等(共计价值88.1元),黄明失望之下,留下了苏小姐的口红准备自己用。两人作案后在路边的黑暗处躲了几分钟,不料他们刚一露面就被闻讯赶来搜寻的警察发现,两人吓得急忙向前奔跑,这下引起了警察怀疑,被当场抓获。日前,南京市秦淮区法院以抢劫罪分别判处黄、陈两人有期徒刑3年和3年6个月,各处罚金1000元和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