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晚报)警方公示打架成本为百姓降“火"
□据《乌鲁木齐晚报》报道 你知道打一次架的成本是多少吗?昨日,记者在新市区公安分局河南路派出所公示栏上,就看到了警方为打架核算的一笔成本账。
“打架”在法律上称为殴打他人,或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按法律规定一般可处于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轻者可处于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
河南路地区个体户王某前不久因买卖纠纷将他人打伤。民警赶到现场后,王某不但不听从劝阻,反而对民警进行推拉,后民警将王某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警方对王某的行为作出裁决:因殴打他人、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对王某行政拘留20日,处1000元罚款。
河南路派出所在公示的打架成本中这样写道:王某辛苦一天,平均每天可挣人民币50元,一个月最多可挣1500元。王某因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被行政拘留20天,这样王某在行政拘留期间就损失1000元,再加上罚款1000元,共损失2000元。
同时由于殴打他人,给他人身体造成伤害,受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赔偿请求,其赔偿的计算方法:诉讼费+律师费+医药费+误工费。另外,如果殴打他人经法医鉴定,受害人的伤势为“轻伤”或“重伤”,行为人可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
据了解,派出所自从公示打架成本后,以往每个月可受理60~70起打架纠纷案件,现在减少了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