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三年,我成了他的生育机器
“同居三年,我成了那个男人的生育机器!”小胡近日将同居男友告上法庭,理由是重婚罪。而其男友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却说“她是因为贪图我的钱财,才心甘情愿地和我同居生子的。”
大学毕业遇上“好老板”
现年26岁的小胡是徐州人,2002年7月大学毕业后来南京打工,后经熟人介绍到地处江北的一家私企当了一名会计。据小胡说,上班不久公司老板李某就盯上了她,并经常找各种理由向她献殷勤,42岁的李某还多次拿出离婚证告诉小胡,说自己早就是自由之身了,希望能与小胡有一段“迟来的爱”。
小胡说,李某为了讨她的欢喜,在短短两个月的时间里,三次巧立名目给她涨工资,并费尽心思打听到她徐州老家的地址,然后专程开车到徐州,给她父母送了不少价值不菲的营养品。在李某的狂热追求下,小胡从2002年12月起与李某在大厂地区租房同居,此后李某多次带她去桂林、四川等地旅游,还出资5万元帮她父母在徐州的老家翻盖了房子,“以为自己找到了一个好男人,没想到我生完孩子后,他就彻底变了个人!”
外出买东西,孩子被抱走
2005年5月,小胡在大厂某医院生下一个8斤多重的男孩,第一次当父亲的李某欣喜若狂,连称小胡是“功臣”。有了孩子后,小胡多次催李某去领结婚证,但李某总是说再等等。
2005年10月19日下午4时许,小胡趁孩子睡觉的机会,去附近超市买了点东西,回来后就发现孩子没了。她急得赶紧给李某打电话,李某却告诉她“孩子是我抱走的”,此后小胡就再也没有见过自己的儿子,连李某也很少到他们的出租屋来了。据小胡说,自从跟李某同居后,她就没有再出去工作过,以前的房租也都是李某交,现在李某突然“失踪”,她连吃饭的钱都没有了,只能借债糊口。更可怕的是,她从多个渠道打听到,李某根本没有离婚,只是因为他的妻子先天不孕而导致他婚后一直没有孩子,她因此认为自己成了李某的生育机器。上周,小胡以重婚罪将李某告上了玄武区人民法院。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她贪图我的钱财”
日前,记者电话采访了本案的另一方当事人李某,他认为对小胡的诉讼“莫明其妙”。据李某说,他在和小胡同居期间从未隐瞒过自己已婚的事实,小胡是因为贪图他的钱财,才心甘情愿地和他同居生子的。对于小胡指控的“重婚”,李某也认为“根本不存在”,因为他从未以夫妻名义与小胡住在一起,“我们只是偶尔同居。”李某表示,他会听从法院的判决,“法院怎么判,我就怎么做。”
快报记者 丁岚